法律问答

商标无效宣告的理由种类有哪些?

商标
2024-04-17 09:20: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判断
  • 你好,结合具体的案情确定
  • 商标无效宣告一般分为如下几种理由:
    (一)申请注册的商标,依法被认定缺乏显著特征的;
    (二)商标注册人主体不适格的;
    (三)商标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的;
    (四)商标属于禁用标识的;
    (五)商标无效宣告的其他理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八条
    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第九条
    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商标注册人有权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
    第十一条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
    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