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截止后最短20天开标。在项目手续齐全的情况下,资格预审时间为40天左右,无资格预审或资格后审时间为30天左右。公开招标项目应在指定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一般要求在公告发布时间内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第三十四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