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著作权的法律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未经
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侵权人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侵犯肖像权的法律规定: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