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一下,工地工伤骨折赔偿标准是哪些

工伤索赔
2024-04-17 10:50: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地工伤骨折赔偿标准: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工地工伤骨折赔偿标准: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一、工地工伤骨折赔偿标准
    1、工地工伤骨折赔偿标准如下:
    (1)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
    (2)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
    (3)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
    (4)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5)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6)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7)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
    (8)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
    (9)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
    (10)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二、工伤赔偿的处理步骤
    工伤赔偿的处理步骤如下:
    1、先申请工伤认定;
    2、待工伤认定下来,再进行劳动能力等级鉴定,鉴定结果可知悉是否能评上等级及具体等级;
    3、根据鉴定结果可向公司主张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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