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法院调解完不履行怎么办

起诉离婚
2024-04-17 11:14: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院调解后对方不履行,应该向原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制作的调解书经双方签收后就发生法律效力,因此,一方不履行调解书内容的,另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五条
    执行机构,执行工作由执行员进行。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人民法院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执行机构。
    第二百三十七条
    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 如果法院调解后,另一方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原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制作的调解书经双方签收后就发生法律效力,
    因此,一方不履行调解书内容的,另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调解书是在自愿合法的情况下签订的,生效后不得上诉。
    但是如果调解书送达到另一方之前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判决。所以建议大家如果调解结案,要求法院当场打印,当场签字,并当场领取。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八条,执行机构,执行工作由执行员进行。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
    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人民法院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执行机构。
  • 民事诉讼法院宣判后,如果判决书或调解书生效了,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就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时效是二年,自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
    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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