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合同效力待定的处理方法是什么

合同违约纠纷
2024-04-17 11:56: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如何处理合同效力待定
    1、处理合同效力待定的方式具体如下:
    (1)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合同纠纷,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以达成和解协议,自行解决合同纠纷;
    (2)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者的主持下,促使双方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
    (3)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断;
    (4)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
    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二、效力待定合同有哪些
    效力待定合同具体如下:
    1、无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合同;
    2、限制行为能力人缔结的合同;
    3、无代理权人以被代理人名义缔结的合同;
    4、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订立的合同。
  • 效力待定合同的处理方式如下: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后有效;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法律规定的其他内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
    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款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 合同效力待定的情形有: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效力待定;
    2、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效力待定;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效力待定;
    4、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订立的合同效力待定。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款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