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欠条上保证人只签字,是什么保证

2024-04-17 12:01:27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欠条中虽未明确约定保证条款,但以保证人的身份在“保证人”栏下签名或盖章的,则推定第三人具有承担保证责任的意思表示;债权人和债务人在写有保证人的欠条上签名或者盖章,表示其同意欠条内容,也同意该人担任保证人,即保证合同成立,第三人应当承担保证责任。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