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朋友通过微信向我借钱,我微信,银行也有转账给他一共有2万左右,之后他微信拉黑了我电话也拉黑了,后来我了解到他向多人借钱不还也用同样的手段,我想问问律师“微信借钱没有借据可以告他吗?”

2019-07-10 03:29:1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我国法院在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时候,借条只是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之一,只是因为其作为直接证据,证明力较强而已。
    因此,是否有借条,并不是认定借贷关系存在的唯一证据。
    如果只有借条,没有其他证据加以佐证,便很可能承担败诉的风险。
    就题主的问题,在没有借条的情况下,建议你准备以下证据:
    转账凭证
    支付利息的凭证
    对方承认借款的电话录音或者交谈录音
    证明借款事实真实存在的证人
  • “借钱不还”型诈骗,即借贷式诈骗,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借贷的形式,骗取公私财物的诈骗方式。此类犯罪在日常生活中时有发生,由于犯罪人通常都是披着民间借贷的面纱实施,而且多发于亲戚、朋友、熟人之间,因此与民事案件中的债权债务纠纷有一定的相似之处,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必须进行严格审查,防止将债务纠纷作为犯罪处理,避免打击无辜。
    借贷式诈骗和民间借贷之间的区别:
    (一)行为人的主观意图不同
    诈骗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即行为人在借钱时就具有不归还的意图。诈骗罪以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作为主观构成要件的,因此,诈骗人“借钱”只是其虚构的幌子,主观上根本没有归还的意图。
    而正常的借贷人在借款时却具有归还的意思,往往只是因为客观原因造成债务不能及时归还。
    (二)行为人采取的方式不同
    诈骗人在借款时都会采用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手段,导致被害人产生错误的认识,如虚构借款用于某种投资或营利性的活动,又如虚构自已的财务状况,使被害人误信其有归还的能力。
    而正常借贷中,借款人往往会如实的告知其借款用途,很少采用欺骗的方法。
    (三)行为人对借款的态度不同
    诈骗人在骗得财物后不会考虑归还财物,因此在财物的使用上毫无顾虑和节制,直接造成财物的灭失,如将借款用于赌博、吸毒或个人挥霍;而民间借贷中,借款人本身具有归还借款的能力,或者将借款用于可产生合法收益的途径,以保障归还借款。
  • 关于债务如何追讨的问题。债务已经到期的情况下,你可以要求对方立即归还欠款和利息,如果有因此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的,可以要求对方一并赔偿。民间借贷利息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约定利息不得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4倍。
    没有约定利息的,可以要求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支付,对方同意即可。但如果对方不同意,那么实践中法院通常不会支持.对于欠款追讨有很多途径,比如与对方进行协商,要求支付,协商是做好的办法.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委托律师向对方发律师函。
    律师函可以对债务人起到催告和警示的作用,催促对方及时还款,承担违约责任等,比起司法途径要便捷许多,但律师函没有强制性,如果对方拒不归还,最终还是需要提起诉讼。如果找不到人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公告送达缺席判决,你取得胜诉判决后可以向法院提供对方财产线索,如对方名下的车辆、房屋或存款等,申请强制执行,冻结拍卖上述财产,用来偿还你的债务。
    有欠条的可以使用欠条作为证据,没有欠条可以使用其他证据,如借款协议、银行转账记录、电话录音、证人证言等,能够证明欠款事实和欠款金额即可。债权债务纠纷诉讼时效为2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 借钱到期不还的,债权人除了主张债务人还本金外,还需要注意合同中约定违约金的,还可以主张违约金。而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可以主张还本付息等实际损失。想通过起诉追回欠款的,要注意在时效内以及搜集相关证据主张,在过程中遇到困难的,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协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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