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后能取消居住权吗,法律上该怎么规定

离婚房产分割
2024-04-17 12:22:0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需要和对方协商解决
  • 离婚时对于按照以下条件可以取消居住权:
    1、在执行居住帮助期间,生活困难方另行结婚或者死亡的,对方可终止帮助;
    2、原定居住帮助期限执行完毕后,生活困难方又要求对方继续给予居住帮助的,除非对方愿意继续提供居住帮助,一般不予支持;
    3、非因提供帮助的人的原因,居住的房产受毁损或灭失时,居住权中止或终止。
    离婚时居住权一般多久
    1、夫妻离婚后的居住权一般为2年。
    婚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后无房居住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据情予以支持,但一般不超过两年;
    2、双方可以在离婚协议里面约定居住权,但是居住权的时间就是看双方的约定的时间了,这个是很有弹性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