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劳动者的工伤医疗待遇是怎样的?,有没有法律规定

工伤索赔
2024-04-17 13:06: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职工工伤医疗期间的待遇包括:
    1、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
    三、四项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
    三、四项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
    三、四项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 法律规定的工伤医疗期待遇: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等,也依法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 劳动合同法医疗期工资待遇的规定是: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可以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中有病假工资规定的或劳动合同中已约定的可以从其规定,同时可以根据自身规模、特点、承受能力以及管理习惯确定医疗期间工资待遇水平。
    《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九条法律依据:《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九条
    《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九条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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