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的彩礼是夫妻共同财产吗,法律依据是什么

离婚财产分割
2024-04-17 13:32: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结婚彩礼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2、彩礼由一方家庭占有的,由于彩礼未转入男女双方的财产共同体,只是由一方家庭占有,则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效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结婚彩礼的两种属性:
    第一,是夫妻共同财产。彩礼作为夫妻一方接受用作购买结婚物品的,是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按照当地的习俗,给女方家的聘金,由女方家庭占有,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根据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结婚彩礼一般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但仅限于双方登记结婚前交付的情形。若该彩礼系双方结婚登记后,由一方向另一方予以支付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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