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教师威胁学生的违法行为(影响学生的心理健康)

未成年人犯罪
2024-04-17 13:56: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老师恐吓学生属于犯法行为。当事人可以向教育主管部门投诉。依据法律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老师恐吓学生怎么处罚老师恐吓学生处罚标准如下:1、情节较轻且是初犯的,教研组长、教务主任、德育主任负责帮助教育,情节较重的,由副校长、校长负责帮助教育;2、情节较重,但没有造成后果者,教师应向学生本人和家长道歉。学校扣除当事人一个月岗位责任奖,并取消本学期或本年度参加各项先进的评选资格;3、情节较重,且造成一定伤害或由此引发一定后果,扣除当事人半年岗位责任奖,必要时令其在全校教职工大会上做公开检查,并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七条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八条地方人民政府对违反本法规定,拖欠教师工资或者侵犯教师其他合法权益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违反国家财政制度、财务制度,挪用国家财政用于教育的经费,严重妨碍教育教学工作,拖欠教师工资,损害教师合法权益的,由上级机关责令限期归还被挪用的经费,并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你好,可以报警处理和向教育局投诉
  • 你好,可以起诉处理,要求赔偿。也可以向教育局投诉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