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现在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把我拉黑,找不到人,法官让我自己找人,怎么办

2024-04-17 14:54: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能不能找到被执行人和案件是否能执结关系不大,法院的人力有限,并不是你找到了人,法院就会给你做拘留;即使做了拘留,被执行人未必就会履行还款义务。在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联系不上对方,此时应该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在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联系不上对方人民法院执行立案后,将给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并要求被执行人在限定的期间内自动履行法律依据:《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法定义务。假若被执行人并没有自动履行义务,人民法院将对被执行人予以强制执行。对于没法执行的案件只能依法进入终结执行程序,什么时候发现有钱财的线索再恢复执行,反正不受时效限制。人民法院执行中,被执行人大概率不配合执行。有些被执行人甚至联系不上。人民法院法官将查询被执行人银行存款情况和房产登记情况。申请强制执行时,对方不配合,其实出现这种情况再正常不过。因为如果对方积极配合的话,也不至于拖到被申请强制执行了。但是对方不配合,并非没有办法解决。设置法院,法院设置执行庭的目的,就是解决这些不积极配合的人。否则,法院就没有必要涉嫌执行局了。针对不配合的被执行人,法院利用手中的职权可以查清楚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如果被执行人有财产的话,法院直接拍卖处理就可以了。如果没有财产的话,即便对方再积极配合,其实也没有用处。此时应该怎么解决这个问题?被执行人避而不见,规避执行,情节严重的,涉嫌拒执罪的,可以由执行法院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一旦案件由执行程序转为刑事程序,那么公安机关就可以利用刑侦技术进行查找被执行人。但是实践中,拒执犯罪有比较严格的犯罪构成要素,普通的逃避很难构成拒执犯罪。
  • 申请强制执行,在生效的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两年内,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被执行人所在地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院立案,立案时同时要填写法院固定执行申请书,也可以自行书就执行申请书交法院,另外,必须持有生效的法律文书,法律文书要有原承办法官注明已生效。
  • 强制执行的执行手段有: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查询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款情况的活动。冻结是指人民法院在进行诉讼保全或强制执行时,对被申请执行人在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单位的存款所采取的不准其提取或转移的一种强制措施。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在执行实践中,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是人民法院经常使用的一种执行措施。扣留和提取是紧密相联的两个执行措施,扣留是临时性措施,是将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暂扣下,仍留在原来的单位,不准其动用和转移,促使其在限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如超过期限仍不履行的,即可提取该项收入交付申请执行人。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被申请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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