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计件工资算不算加班工资?

讨薪
2024-04-17 15:32: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加班薪资有法律规定。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计件工资制也有加班工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如果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的,应依法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的标准来支支付加班工资。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 不管怎么计件,节假日都算加班。加班工资的基数,以
    法定工作时间
    的计件单价为加班工资基数。计件工作时间加班界定:对于实行
    计件工资制
    的用人单位,劳动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用人单位安排其在
    标准工作时间
    以外工作的,视为
    延长工作时间
    ,按有关规定标准支付加班工资。
    对于部分公民节日期间,如
    妇女节

    青年节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休息、参加节日活动的,视同其提供正常劳动。劳动者正常上班的,可以不视为加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