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方平均出资成立有限公司,股份各50%,现需再投资,我方已无钱出资,有啥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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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出资是指股东(包括发起人和认股人)在公司设立或者增加资本时,为取得股份或股权,根据协议的约定以及法律和章程的规定向公司交付财产或履行其他给付义务。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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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合伙协议或公司章程约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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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双方协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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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