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万一意外死亡,孩子们不会出生,家里还有老人。我们该如何补偿?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4-17 17:30: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意外死亡赔偿金一般由死者的被扶养人自行协商仅限分割,如果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据此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参照遗产的分配原则进行分配。即父母、配偶、子女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一顺位继承人原则上均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第十五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 因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死亡的,受害人家属与侵权人协商,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如果侵权人拒绝赔偿的,受害人家属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侵权人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