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签订劳动合同会与分公司签吗,法律有哪些规定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4-17 18:06: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合同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资格,私营企业主要必须具有公民资格;劳动者一方必须具备劳动行为能力和劳动权利能力。
  • 有效的劳动合同必须要符合三个条件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当能够依法承担劳动合同的责任 (二)劳动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三)签订劳动合同遵循的一个重要原则是平等自愿、协商一致。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 如果公司成立了分公司,劳动合同可由劳动者与实际用工的公司来签。如果是总公司要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由总公司与劳动者签合同;如果是分公司要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则由分公司与劳动者签约即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