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父亲和别人打架,别人先打我父亲。我父亲生气地互相殴打。他不小心划伤了对方的脸,对方报了警。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该怎么办?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4-17 18:20: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打人案件一般怎么处理1、故意伤害、殴打案件,伤情程度应当以法医鉴定意见为准。故意伤害、殴打致轻微伤及以下的,属于治安案件,可以分为两种情况处理。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一)故意伤害、殴打案件,伤情程度应当以法医鉴定意见为准。故意伤害、殴打致轻微伤及以下的,属于治安案件,可以分为两种情况处理;(二)双方自行和解或由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的,是否形成协议依双方的意愿。公安机关一般不会插手处理,但是严重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或和解协议显失公平等情况除外。二、主动打人法律怎么处理1、看具体情况定。致人轻微伤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致人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2、根据相关规定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1)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2)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3)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被他人殴打造成人身伤害,先去鉴定伤残,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并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 需要先了解双方打架事由,如果造成伤害的可以报警处理,根据医院检查确定伤情,双方协商进行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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