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幼儿园老师,想辞职,一个月前提交辞职报告就行了吗?不让我去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4-17 18:56: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辞职程序:劳动者想辞职,只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学校的劳动人事部门递交辞职的通知〔切记:要求学校在自己的“劳动者送达、移交(文书、材料)签收单”签上姓名和日期〕,不需要征得学校的同意。劳动者继续上班满30天,在第31天就可以中止工作,有权要求学校办理辞职的相关手续,学校应该予以办理(法律依据:《劳动法》第31条、《劳动合同法》第37条),同时一次性付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给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劳动合同法》第50条),否则学校就是违法。
  •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 劳动者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