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拖欠地砖工程款10万不给怎么办

拖欠工程款
2024-04-17 19:34: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拖欠工程款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的一种。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是一般的合同纠纷案件,应当根据《民诉法》关于合同纠纷案件的规定处理,即以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为管辖地。
  • 实践中存在以各种理由拒不支付工程款的,如何处理呢? 1、以质量或工期延误为由拒不支付。 应对办法:关于质量和工期延误问题,法律均有明确规定。例如:擅自使用不得就质量问题主张权利,未支付进度款工期顺延等。施工方应当区分质量或工期延误产生的原因,依法确定责任方,进而依法主张权利。 2、以存在变更或增项为由拒不支付。 应对办法:关于上述问题,法律亦有明确规定:“增项款应与进度款同时支付”。施工方应当认真研读合同、认真整理和收集证据、找到法律依据。 3、以施工方中途撤场为由拒不支付。 施工方中途撤场通常是因为发包方违约或者第三方原因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施工人在主张工程款时,一定要重视证据的收集,保留撤场不是施工方原因造成的证据,保留已完成工程量的证据。如果证据不完整可以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收集证据。
  • 工程款拖欠纠纷的解决方法:
    (一)与欠款人对工程欠款进行协商,达成还款协议;
    (二)请求追债公司的帮助;
    (三)要求建设单位提供按期付款的履约担保;
    (四)到欠款人住所地或工程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
    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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