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工伤待遇中单位承担的是什么

工伤索赔
2024-04-17 19:46: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职工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应当承担以下义务:采取措施及时救治;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停工留薪期内支付原工资福利;工伤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其他。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第二款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工伤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的项目: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1、单位职工被认定为工伤后的具体待遇:按照等级支付生活护理费;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退休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其他。
    2、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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