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要怎么处理效力待定合同

合同违约纠纷
2024-04-17 20:30: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如何处理合同效力待定
    1、处理合同效力待定的方式具体如下:
    (1)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合同纠纷,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以达成和解协议,自行解决合同纠纷;
    (2)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者的主持下,促使双方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
    (3)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断;
    (4)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
    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二、效力待定合同有哪些
    效力待定合同具体如下:
    1、无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合同;
    2、限制行为能力人缔结的合同;
    3、无代理权人以被代理人名义缔结的合同;
    4、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订立的合同。
  • 处理效力待定合同的办法:当事人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催告有权处分人予以追认,若在此期限内,有权处分人拒绝追认,或未作出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认定无效,双方应当返还原物,无法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若相对人予以追认的,合同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
    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五百零三条
    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被代理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接受相对人履行的,视为对合同的追认。
    第五百零五条
    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编的有关规定确定,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确认合同无效。
  • 效力待定合同的处理:
    1、法定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拒绝追认的,合同对权利人不发生效力,当事人因此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2、经权利人追认的,合同有效,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
    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