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电瓶车相撞,报警对方全责,但是现在不能联系对方怎么办?

交通事故赔偿
2024-04-17 20:5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交通事故对方联系不上怎么办1、交通事故对方联系不上可通过以下方式解决:(1)联系不到对方时,可以寻求交警部门的帮助,通过交警来联系到对方;(2)也可以等待对方主动联系;(3)或者是根据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责任书,先行找保险公司理赔。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二、交通事故理赔费用有哪些1、人身损害的保险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2、因伤致残的保险赔偿。相对于人身损害赔偿来说,因伤致残的保险赔偿项目还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费用、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3、如果是受害人死亡的,还需要进一步赔偿: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4、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的慰抚金。
  • 发生车祸后当事人报警交警部门应当迅速派警到现场解决,并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 通过报警车祸,方式解决。报案解决,有人员受伤,或者有重大经济损失,抑或双方对事故责任判定有争议的,无论出现哪种情况,必须保护现场并立马报案(交警以及保险公司),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