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劳动法对工作地点的规定

2024-04-18 00:36:0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你好,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 一般来说,工作地是劳动合同履行地。
    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八条第
    一、二款规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用人单位未经注册、登记的,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者主管部门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所在地。
    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员会管辖。有多个劳动合同履行地的,由最先受理的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管辖。法律依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八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