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请问宿舍里有人一直挑衅,语言攻击辱骂我,我能怎么做呢?

名誉毁谤
2024-04-18 01:24: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法律规定,如多次言语上侮辱他人,构成侮辱罪则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辱骂的程度非常严重,比如长期辱骂、捏造事实辱骂或者使用暴力方式辱骂,可以报警,向公安机关提出刑事控告,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行为人侮辱、诽谤罪的刑事责任,同时要求行为人赔偿损失。这种情况属于刑事犯罪案件,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而需要向公安机关控告。根据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此外,通过报警可以先行备案,如果对方有威胁言语但没有实际作出违法犯罪事实的,被威胁人可先行向公安机关备案,一旦威胁人真的作出什么违法行为,警方将会优先调查此人,也就是事先给对方打上记号。
  • 语言攻击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可以先与对方协商,要求对方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如果协商不成的,被侵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 语言攻击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可以先与对方协商,要求对方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如果协商不成的,被侵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1、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2、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3、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4、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5、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