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什么样的拆迁协议,被拆迁人可以安心的签字

拆迁补偿
2024-04-18 01:52: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签拆迁协议要注意的事项如下:
    1、审查签订合同的主体是否合法;
    2、合同的主要条款内容要明确;
    3、约定违约责任;
    4、明确约定合同履行的程序;
    5、审查拆迁补偿合同是否对我们有不利的因素;
    6、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代管的房屋所订立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即实行强制性公证。
    拆迁流程怎么走
    1、由建设主管部门颁发一个文件,要求在拆迁范围内暂停户口迁移;
    2、入户调查评估;
    3、内业计算;
    4、制定拆迁实施方案;
    5、申请拆迁许可证;
    6、发布拆迁公告;
    7、出一个正式的评估报告;
    8、送达拆迁评估报告。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 协议还有效。拆迁协议书一般情况下应使用省、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文本,其内容主要包括:补偿形式和补偿金额,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安置用房的面积、地点和层次,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违约责任,当事人认为应当订立的其他条款。
    拆迁协议书签订后,必须送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备案,并可向公证机关办理公证。
  •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时应写明双方法律责任主体的基本信息;补偿款的总金额及各项补偿内容,补偿款的支付时间以及方式,安置房屋的面积、具体位置等主要条款;违约责任、履行程序的约定等。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