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借贷合同纠纷中抵销权有什么规定,是如何规定的

抵押担保
2024-04-18 01:58:0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要结合借贷关系的具体发生事由
  • 抵销权行使的条件:
    1、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
    2、双方互负的债务,必须标的物的种类、品质相同;
    3、必须是自动债权已届清偿期;
    4、必须是非依债的性质不能抵销债务。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第五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
    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第五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