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租的房子签了三月份的合同,住了两个月不想住,可以退还押金吗?

房屋租赁
2024-04-18 03:5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可以退。押金,在房屋租赁中是一个常用的概念,押金的性质是一种担保,是对房屋内物品、以及房屋本身的担保,一旦承租人对房屋或房屋中的物品有损坏时,出租人要求承租人承担赔偿的责任,此时出租人有权从押金中优先取得赔偿,如押金不足赔偿,出租人仍有权要求承租补足。在双方法律关系不存在且无其他纠纷后,则押金应予以退还。在违约时将会被扣除。押金有担保的效力,类似于定金,定金分预约定金、履约定金和违约定金,如果没有签订合同的话是预约定金,定金担保是合同的签订,如果是违约定金的担保的是合同的履行,如果押金是预约定金的,合同因为租客的原因导致不能履行,那么押金无权要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八项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所规定的情形。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承担退还租车押金的民事责任。
  • 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 您好,依据合同约定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