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股份公司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或到期未募足怎么办理

股权转让
2024-04-18 04:42: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按照公司法规定处理
  • 签订转让协议股东名册变更登记
  • 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发起人应当按照规定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
    但是,发行的股份超过招股说明书规定的截止期限尚未募足的,或者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
    发起人未按规定召开创立大会的,认股人可以按照所缴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要求发起人返还。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发起人应当自股款缴足之日起三十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创立大会由发起人、认股人组成。
    发行的股份超过招股说明书规定的截止期限尚未募足的,或者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发起人在三十日内未召开创立大会的,认股人可以按照所缴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要求发起人返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