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前买的房子加名字算共同财产。结婚前买房是否是共同财产取决于:
1、如果婚前一方全额购买,该财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2、婚前支付首付,婚后共同偿还贷款的,房产证登记一方名称的,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但共同偿还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房产证登记双方名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共同支付首付,婚后共同偿还贷款的,有证据证明共同出资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