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厂房拆迁纠纷如何赔偿?

拆迁补偿
2024-04-18 06:1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厂房拆迁赔偿如下:
    (1)房屋拆迁费;
    (2)附着物的补偿费:包括地坝、水池、堡坎等;
    (3)设备折旧处理费用、搬迁费;
    (4)厂房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费。具体补偿费用克咨询征收厂房的政府部门。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 厂房拆迁赔偿是:
    1.替代厂房土地的价差损失;
    2.厂房经营损失、停业停产损失;
    3.地上物即厂房房屋、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损失;
    4.厂房拆迁搬迁费、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用。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 厂房拆迁员工赔偿如下:经济补偿按员工在厂房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个月工资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计算。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