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目前施工承包合同中发包人违约责任是什么

合同违约纠纷
2024-04-18 07:0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施工合同承包人违约责任有:
    1、使用不合格材料或工程设备,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要求,承包人需按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已造成或预期造成工期延误,承包人需按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私自将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其他人,承包人需按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一条规定,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
    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一条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 工程承包人的违约责任有:
    1、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而造成逾期交付的,承包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因承包人过错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的,承包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一条
    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百零二条
    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的,承包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施工合同承包人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1、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而造成逾期交付的,承包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因承包人过错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的,承包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一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一条
    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百零二条
    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的,承包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