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劳动仲裁不服,如何写诉松材料上法院?

劳动仲裁
2024-04-18 07:20: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不服劳动仲裁,可以从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仲裁委所在地基层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应的材料,如起诉状、劳动仲裁裁决书等。如果期满没有起诉,劳动仲裁裁决书生效。
  • 不服仲裁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提供相关的材料。
  • 不服劳动仲裁应当先依法提起诉讼,对判决或者裁定不服的再提起上诉,而上诉书需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以及上诉的请求和理由等内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六十五条
    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第一百六十六条
    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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