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男女朋友结束恋爱关系,要求返还所有花费合理吗

同居
2024-04-18 07:20:1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你好,除非双方有协议是借款,需要归还
  • 法律分析:需要视情况而定。两种类型的划分:
    1、一个是为了增进感情给付的财物,比如请女方吃饭看电影的花费,给女方买个礼物、她过生日发个红包表示爱意,这种促进感情追求女生的给付,就是单纯的赠与,交付女方之后就不能再要回来了,除非女方同意归还。
    2、另一种是为了谈婚论嫁给付女方的彩礼,彩礼是按照当地婚姻习俗,为了达成结婚的目的给付女方的财物,一般是在订婚时或者接近结婚时,给付的金额相对较大的那部分,如果属于彩礼,是可以在符合法律规定下诉请法院要回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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