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现在有一个问题。辞职报告批准的最后一个工作日是16日,人员说应该是15日,15日前不用交保险。我不明白这是什么意思?16日最后一个工作日和15日最后一个工作日有什么区别吗?15日是最后一个工作日。企业交社保吗?

2024-04-18 07:32: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员工离职最后一个月公司需要给员工交保险。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如果离职最后一个月公司不给缴纳社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如果是因为社保引起其他问题,则仲裁委会受理。比如说因为单位没有购买社保而辞职,这个时候可以主张经济补偿的,这个时候你申请经济补偿仲裁委就会受理。
  • 社会保险属于强制性保险。所谓强制性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施,劳动者个人和所在单位都必须依照法律的规定参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