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朋友被抓进去24小时后罚款500被放出来了,但是派出所扣留了她的手机,说会通知他去拿手机,过来5天了没有接到电话,我想咨询下为什么扣留手机?或是手机还能拿回来吗?

消费者维权
2019-07-10 07:01:3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公安机关拘留的话,最长是三十七天,如果没有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或者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还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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