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辞退员工,如果依法应给予补偿的,则一般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以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给予其补偿;如果企业是因员工有过错而行使解除权辞退员工的,则一般没有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