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醉驾中从重处罚的情况,具体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行政处罚
2024-04-18 10:30: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醉酒驾驶机动车要从重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1、醉酒驾驶机动车要从重处罚的情形有以下:
    (1)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以上的;
    (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4)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5)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的;
    (6)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的;
    (7)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8)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酒驾会被判刑多少年
    1、未造成交通事故的。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通常不会被判刑;
    2、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饮酒驾驶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法律分析:醉酒驾驶从重处罚的情节: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四)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五)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六)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
    4.1 酒精含量阈值
    车辆驾驶人员饮酒后或者醉酒后驾车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阈值见表1。
    表1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酒精含量阈值
    驾驶行为类别阈值
    驾驶行为类别阈值(mg/100mL)
    饮酒后驾车≥20,0
    醉酒后驾车≥80
  • 法律分析:醉驾从轻处罚的六种情形有:
    1、没有其他损害后果,认罪悔罪。
    2、驾驶摩托车。
    3、挪车。
    3、夜深人静、路上其他车辆很少。
    4、亲人突发疾病,没有发生交通事故。
    5、主动放弃。
    6、尚未驶出。醉酒驾车在上述情况中可以视为情节轻微,可以从轻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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