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农村,我和邻居买了所有的住宅基地。我的房子已经建了七年了。现在邻居说我的房子在他家外面。未经允许和事先通知,我擅自损坏了房子。我应该采取什么措施来应对?

财产损害赔偿
2024-04-18 11:08: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跟邻居进行协商,根据自己房屋的实际损失要求邻居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考虑借助村委会或居委会等基层政府服务机构的力量,进行协调解决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第二百九十五条不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铺设管线以及安装设备等,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第二百九十六条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 如果认为对方的行为已经损坏自己财物,侵犯了自己的财产权,则对方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权,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因此,当事人可以先与对方进行协商,要求其采取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恢复原状,赔礼道歉等方式进行承担责任,如果对方不予理会,还可以请求居委会或者村委会进行调解,如果仍没有解决,可以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 他人损坏自己财产的,可以收集相关侵权证据,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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