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行政复议几天内有答复

行政复议
2024-04-18 11:30: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申请行政复议程序:第一,申请人提出复议申请;第二,复议机关受理申请后,在七天内把复议申请书的副本或者是复印件发给被申请人;第三,被申请人在收到相关资料之后要之在十日内提出书面的答复;第四,复议机关进行审查和调查,并且提出和通过复议意见,第五,复议机关制作复议决定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 申请行政复议的方法:1、确认执法机关已对你作出具体行政行为。2、在提出复议前应确认在合法期限内。3、撰写行政复议申请书,提交时须一式三份。4、搜集复议所需材料。5、到法定复议机关(一般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上一级机关或者政府)提交复议申请和相关材料,当面提交或邮寄均可。
  • 行政复议一般是在六十日内答复,但是情况复杂,行政复议机关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则经该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后,可以适当地延长至不超过三十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并加盖印章。
    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第三十二条
    被申请人应当履行行政复议决定。
    被申请人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或者有关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限期履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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