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14岁时,我被同学打了。我还手,把他的眼镜弄坏了。我需要赔偿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4-18 11:32: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孩子被同学打伤的,可以要求对方家长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你好,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应当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
  •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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