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被告申请强制执行了怎么办?

刑事辩护
2024-04-18 11:3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被强制执行了的处理办法:
    1、如果是依据裁判文书强制执行,而你对裁判文书裁判的内容不服,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2、如果你对法院强制执行所依据的裁判文书没有异议,仅仅对法院强制执行的方式或者执行的金额有异议,可以直接向执行法院提出异议,要求其依法执行。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 申请强制执行程序如下: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法院受理强制执行的申请;申请复议;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实行强制执行,采取强制措施。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