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备案登记流程如下:
1、交易双方当事人根据网上公示的商品房定金协议或买卖合同文本协商拟定相关条款
2、由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网上签约系统,打印经双方确认无误的协议或合同
3、再统一在网上签订正式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
4、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审核,审核通过后,产生备案号,显示在合同每页的右上角
5、然后由开发商打印出合同,在打印出来的合同上签字盖章,双方各持所需的份数。网签成功后,经过相关部门审核后产生备案号,购房者可根据备案号进行合同查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 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商品房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和负责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门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