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他项权抵押需要的材料是:
1.房地产抵押申请表;
2.抵押人身份证;
3.夫妻关系证明或未婚证明;
4.借款抵押合同;
5.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6.房屋评估报告书或抵押物价值协议书;
7.委托办理的,受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并提供有法律效力的委托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