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法人代表与法定代表人有什么区别.法人代表可兼财务负责人吗?

2024-04-18 14:40:1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1、对于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法人是不可以担任财务负责人的。 2、对于非上述三类公司的其他企业其法定代表人可以同时担任财务负责人。 因此,财务负责人是否能当法定代表人主要看公司的法律性质
  • 法人代表和法定代表人的区别:
    1、产生方式不同,法人代表依法定代表人的授权而产生,而法定代表人则依法由上级任命或由企业权力机构依法定程序选举产生;
    2、人数不同,法人代表可以有多个,而法定代表人只有一个;
    3、权限不同,法人代表对外行使权力都要受到法定代表人授权的限制。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的本质是法人能够与自然人同样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成为享有权利、负担义务的民事主体。法律依据:《民法典》以法人成立目的的不同为标准,将法人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六十三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十七条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第五十八条法人应当依法成立。
    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
    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十九条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第六十条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六十一条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第六十二条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六十三条法人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应当将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登记为住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