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担保物权消灭的原因有什么

抵押担保
2024-04-18 15:28: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担保物权是指为确保债权的实现而设定的,以直接取得或者支配特定财产的交换价值为内容的权利,是为担保债务的履行,而在债务人或其保证人的特定物上设立的他物权。
    根据担保法的相关规定,我国有三种担保物权。一是抵押权,二是质权,三是留置权
  • 是指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自己所有的财产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
  • 担保物权消灭的原因主要包括:
    1、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2、担保物权实现;
    3、主债权消灭,担保物权属于从权利,主债权消灭,担保物权亦消灭;
    4、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担保物权的消灭既可以基于法律的规定,当事人也可以约定其消灭的情形。法律依据:担保物权消灭的原因主要包括:
    1、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2、担保物权实现;
    3、主债权消灭,担保物权属于从权利,主债权消灭,担保物权亦消灭;
    4、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担保物权的消灭既可以基于法律的规定,当事人也可以约定其消灭的情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
    (一)主债权消灭;
    (二)担保物权实现;
    (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