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继承是指根据遗嘱人生前立的遗嘱确立遗产的继承人和遗产处理的继承方式。遗嘱继承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和遗嘱人死亡是遗嘱继承的事实;
2、遗嘱继承直接反映了被继承人的遗愿;
3、遗嘱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相同,但遗嘱继承不受法定继承顺序和应继份额的限制;
4、遗嘱继承的效力优于法定继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