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分居,偶尔回家看孩子住在家里,分居吗?

起诉离婚
2024-04-18 17:32:05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分居离婚的条件: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不能达成一致的应起诉离婚;双方之间成立了合法、有效的夫妻关系;双方分居的原因是因为感情不和,且分居的时间已经满了两年。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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