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债务纠纷中被告钱给法院还是直接给原告

债务追讨
2024-04-18 17:4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被告败诉可以直接把钱给原告。民事判决以后,有执行判决书义务的当事人,一般情况下应当直接将钱交给权利人,如双方为了避免争议,并且经法院承办法官同意的,也可以通过法院来进行中转。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二百四十三条 扣留提取收入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
    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 因他人欠钱打官司的程序:写好起诉书;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法院立案后开庭审理。其中,在法庭调查阶段时比较重要的是质证。当事人在辩论阶段要围绕本案焦点阐述自己的观点,充分行使辩护权。
    法庭辩论结束后,在法官主持下调解,双方当事人能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由法官作出裁决。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被告还钱时必须把钱给法院,然后由法院交给原告。原则上交给原告或者交给法院都可以。如果交给原告,要让原告出具收条,避免给付之后原告反悔不认账,并由原告向法院撤回执行申请。
    如果交给法院,由法院通知原告到法院领取,可以避免原告不认账的情况,但应额外向法院支付执行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