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执行局也去了,债务人要求调解,约定的时间还钱,现在到了时间还没还钱,我该怎么办?

2024-04-19 00:42: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院调解后被告不还钱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员在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之后,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且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八条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第二百四十条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 你好,申请强制执行后,执行局会向你送达受理执行案件通知书,之后,就看法院的执行情况再通知你。
  • 强制执行的执行手段有: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查询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款情况的活动。冻结是指人民法院在进行诉讼保全或强制执行时,对被申请执行人在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单位的存款所采取的不准其提取或转移的一种强制措施。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在执行实践中,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是人民法院经常使用的一种执行措施。扣留和提取是紧密相联的两个执行措施,扣留是临时性措施,是将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暂扣下,仍留在原来的单位,不准其动用和转移,促使其在限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如超过期限仍不履行的,即可提取该项收入交付申请执行人。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被申请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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